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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职工作协议书 
  
甲方: 
  
地址: 
  
乙方:身份证号码:联系电话: 
  
身份证住址: 
  
现在住址: 
  
由于乙方为兼职人员,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有关规定,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、有偿的原则,为保证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准确性与时效性,甲方将工作委托乙方来完成。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共识条款: 
  
一、协议时间: 
  
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 
  
二、乙方责任及工作内容: 
  
1、工作态度积极主动,有责任心。 
  
2、性格外向活泼,人品好。 
  
3、有工作纪律,尊重公司企业文化。 
  
4、每天工作四小时,下午5点到晚上9点。每周六天。 
  
5、1000底薪+提成。 
  
6、提成为:每次任务超过目标数外,一元一个。 
  
三、兼职期间待遇: 
  
1、工资为固定薪资加提成。固定薪资为1000 元。 
  
2、因乙方为兼职工作,工作报酬为固定日薪+提成。 
  
3、付款方式:现金结算。 
  
四、甲方责任 
  
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,可行使以下权利与义务: 
  
1、为乙方安排工作,分配任务; 
  
2、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; 
  
3、为乙方提工资时所需要物质与工作服 
  
4、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务报酬。 
  
五、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
  
1、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解除: 
  
(1)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; 
  
(2)本协议期限届满,双方未续签的。 
  
2、在下列情况下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: 
  
(1)乙方不积极履行义务,经劝阻不改时; 
  
(2)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进度完成工作任务,经甲方书面限制通知后在限期内未完成时。 
  
(3)乙方如不能胜任兼职工作,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兼职协议,但需提前5天通知乙方;同样,乙方因故不再兼职,也需提前5天书面提出申请,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兼职协议。 
  
3、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 
  
本合同一式两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
  
附:乙方身份证复印件。 
  
甲方(代表):乙方: 
  
日期:日期: |  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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